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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认离弃罪过的,必蒙怜恤:《约翰一书》第1章有感

6202《约翰一书》第1章有感:

行在光中,转离罪恶。

“上帝就是光”。光最显著的特性之一就是能驱散黑暗。上帝最大程度地展现了这种特性,罪恶的黑暗无法在祂面前存在。

深陷罪恶之中的人类,属于黑暗的圈子,不属于光的领域。

约翰认识到,即使是与上帝相交的人,仍继续需要洁净罪孽。若仍生活在罪中,就是行在黑暗中,但同时却声称与上帝相交,约翰说,这是“说谎话”,是“自欺”,“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”。

父上帝已经为我们作了预备:“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”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、流血牺牲,使罪得赦免。

因此,在我们这方面,悔改认罪就成为必须。

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(第9节)

“承认离弃罪过的,必蒙怜恤”(箴28:13)。阿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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