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所讲的事,其中第一要紧的,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,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”(第1节)。
使徒保罗对前几章所论述的耶稣基督的祭司职份做了这样一个总结。
此后,在第8-10章转到“约”和圣所的主题上。
“约”是指什么?
现代的人们也借着严肃地订立契约或盟约,如合同、字据等,来界定彼此间的关系。
上帝与我们立约,是重新建立我们与祂和好之关系的一种方法。
圣经中有两种约,“旧约”和“新约”。圣经又称为《新旧约全书》。
“旧约”,是上帝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西乃山所立的(第9节),也叫“前约”,因为发生在基督受死之前。
“旧约”的条件乃是顺从律法者得生。“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”(结20:11;利18:5)。“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,必受咒诅”(申27:26)。
“那前约若没有瑕疵,就无处寻求后约了。”(第7节)
瑕疵不在于约本身,而在于以色列百姓的误用。他们不明白自己内心的罪恶,也不知道没有基督就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。他们以为靠自己能守律法。于是,以色列选民必然失败了。
主说:“日子将到,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”(第8节)。这“新约”是比“旧约”“更美之约”。
“新约”其实本在“旧约”之前,它是上帝在伊甸园向亚当订立的(创3:15),后来又向亚伯拉罕重申(创17章),但是直到耶稣受死才生效,所以被称为“后约”。这约是凭“更美之应许”立的,——这应许包括赦罪,上帝的恩典更新人心,并使之与上帝律法的原则相符(第10节)。
由此看来,“新约”和“旧约”的要求都是一样的——就是完全的顺从。旧约圣经时代的人要凭着信心,藉着圣所中的献祭和仪文制度仰望那将要来的救主耶稣基督的功劳,而获得新约之福。因此,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使“新约”得到坚立之时,献祭和仪文的旧制度也就作废了(第13节)。
“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,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;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。”(第6节)
在我们面前,“耶稣更美好”这个伟大主题又一次出现了。
一个又新又更美好的约,一位又新又更美好的大祭司,不是在人间而是在天上的真圣所中任职,祂在立约的双方之间作中间人(中保),向我们保证上帝的信实守约,并为我们这摇摆不定常常失信的一方代求,帮助我们又坚固又牢靠地站立在永恒之约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