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之超越性,以及那以祂为中心的宽广全备有效的救赎计划,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光明的前景——更美好的盼望、更美好的家乡以及永远的生命。人们对此的回应无非有两种:接受或不接受。甚至,那些愿意接受之人,也有丧失信心离祂而去的危险(来10:38-39)。因此,保罗紧接着论述信心的重要。
何为信?
圣经中唯一可以算是给“信”下的定义,就是本章第1节的18个字:
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,是未见之事的确据。”
对这句话的理解常常有些困难,正因为它不是理论上的,而是经验上的。
保罗说“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”(第2节),正是经验之谈。为此,他列举了十几位以色列人最熟悉的先祖,还有无法一一数点的无名的信心英雄。
叙述可概括为三部分:
1、第1-16节:以亚伯、以诺、挪亚、亚伯拉罕等为例,他们诠释了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”。
“实底”,该词希腊原文是证明一个人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的法律文书。因此,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为:“信就是我们所盼望的天上产业的所有权证书。”我们“因着信”视自己已经拥有了所应许给我们的产业。
“这些人……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;却从远处望见,且欢喜迎接,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,就是在天上的。”
2、第17-38节:每一个信心的例子都表明行为是信心的结果。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(雅2:17)。
“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”,就是对上帝必然实现其应许的确信和把握。握住上帝的应许,非到上天垂听而决不放松,这样的信心必会造就虔敬英勇的行为。“你若能信,在信的人凡事都能”(可9:23)。
3、第39-40节:上帝要我们与这些信心的伟人同得产业。我们今日也要“因着信”谱写自己的信心篇章。
“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;因为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,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。”(第6节)